本院新通過判例圖示


民事判例圖示

刑事判例圖示

籃色按鈕圖示97年8月12日97年度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自97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民事判例4則 籃色按鈕圖示97年10月2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7年9月2日97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2則。
籃色按鈕圖示96年8月28日96年度第5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廢止民事判例2則、自97年5月23日起不再援用民事判例5則、不再援用民事判例27則 籃色按鈕圖示96年2月16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6年1月16日96年度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新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2月22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12月19日95年度第18次民事庭會議決定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一則、修正判例廢止之理由一則,決議刪除部分判例文字一則、判例加註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96年1月12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12月12日95年度第2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2月14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11月14日95年度第16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1月24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10月24日95年度第20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判例移列並加註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1月3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10月3日95年度第14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一則、決定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0月26日公告最高法院95年9月26日95年度第19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五則、判例加註七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9月15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民國95年8月15日95年度第1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新民事判例一則、決定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0月12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9月12日95年度第1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新刑事判例六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9月1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8月1日95年度第1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一則、判例廢止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10月4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9月5日95年度第17次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新刑事判例二則、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8月4日公告新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9月22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8月22日95年度第16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五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6月16日公告新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8月25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7月25日95年度第1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七則、判例加註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5月4日公告新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8月11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7月11日95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八則、判例加註八則(其中一則並增列適用法條)。
籃色按鈕圖示95年4月21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一則、判例改列適用法條五則及決定訂正標點符號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7月27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6月27日95年度第12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八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四則、判例加註八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4月7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三則、判例加註三則、改列適用法條三則、增列適用法條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7月20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6月20日95年度第1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七則、判例加註五則(其中一則並經訂正標點符號)、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告通過新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7月13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6月13日95年度第10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則、判例加註六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四年十一月四日公告通過新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7月6日公告最高法院民國95年6月6日95年度第9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判例加註七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四年八月十九日公告通過民事不再援用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5月25日公告95年度第6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三則、判例加註十八則(其中並移列適用法條二則)、移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三年七月二日公告四十九年臺抗字第一七六號判例不再援用之理由應予更正,及本院判例要旨關於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誤載於民國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失效部分,應併予更正。 籃色按鈕圖示95年5月11日公告95年度第5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八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五則、判例加註二十則(其中並增列適用法條一則、刪除部分適用法條一則)、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三年六月一日公告通過民事不再援用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4月28日公告95年度第4次刑事庭會議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判例加註三十三則(其中移列適用法條二則、刪除部分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三年三月三日公告通過民事不再援用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3月14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五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九則、判例加註二十六則(其中增列適用法條八則、移列適用法條一則、刪除部分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八月十五日公告通過民事不再援用判例一則及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5年2月17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五則、自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二則、判例加註十一則(其中一則適用法條經變更)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八月一日公告通過民事新判例八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五年一月十三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則、於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則、判例加註或增列適用法條四則、判例文字訂正一則及決定訂正標點符號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七月十日公告通過新判例五則、不再援用判例二則及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四年十二月八日公告刑事庭會議決議通過新刑事判例、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判例加註各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六月二十七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九及判例加註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告通過新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五月十五日公告,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94年10月27日公告本院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於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十四則、判例加註二十二則、判例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度五月二日公告,自公告日生效不再援用判例一則、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不再援用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94年10月13日公告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於95年7月1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十四則、判例加註二十二則、判例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四月七日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者,不再援用判例三則、判例更正者一則,另自新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起生效者,不再援用判例四十二則、判例加註者十則 籃色按鈕圖示94年9月7日公告決議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五則及於95年7月1日後,改列或增列適用法條刑事判例五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三月二十四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一則、廢止判例五則及其他(適用法條異動)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二月二十七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九則、廢止判例五則及其他(適用法條異動)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公告刑事判例加註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二月十四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八則及廢止判例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公告新通過刑事判例一則及不再援用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一月二十四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二及其他(移列適用法條)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八月八日公告新通過刑事判例五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度一月十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六則、廢止判例三則及其他(移列適用法條)七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告新通過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度十二月十九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則、廢止判例四則及其他(判例移列適用法條等)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七月三日公告新通過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二月六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四十四則及其他(判例文字增刪等)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則及自九十二年九月一日起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三則、廢止八則、刪除一則及其他(判例文字修訂等)六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六月六日公告新增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度十月三十一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六則、廢止四則、其他(判例文字增刪等)八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五月八日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者,不再援用判例二則及自新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起生效者,不再援用判例五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度十月二十八日公告刪除民事判例四則、增標點符號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公告新增判例二則及自新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起生效者,不再援用判例七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度九月三十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二則、廢止四則、文字修正者二則及增列適用法條者乙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四月九日公告新增刑事判例一則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九月二十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二則、廢止乙則、增列適用法條者九則及移列適用法條者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一○則及其他(判例加註等)六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九月九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十二則、刪除乙則、廢止乙則及增列適用法條者乙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二月十二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七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公告廢止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二年一月十七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十八則及其他(適用法條異動)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七月四日公告廢止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則及其他(適用法條異動等)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公告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三月四日公告民事判例不再援
       用五則、增列適用法條八則、移列適用
       法條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一月八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十四則、增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公告廢止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十月三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九則、增列適用法條一則及適用法條異動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五月八日公告民事判例不再援用
       二十則、刪除六則、廢止二則、移植適
       用法條十三則及增列適用法條三十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九則、適用法條異動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二月九日公告不再援用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九月十三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三十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一月五日公告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十六則及改列適用法條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告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八月九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二月七日公告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部分不再參考、援用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告民事判例五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十月四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公告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九十年八月三日公告不再援用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公告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告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公告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告刑事判例二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九月八日公告民事判例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公告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公告民事判例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五月十八日公告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九月十日公告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公告刑事判例一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九月一日公告民事判例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九年一月三日公告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五月五日公告民事判例二則
  及不再援用及部分不再援用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刑事判例三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十月十五日公告刑事判例四則
籃色按鈕圖示 八十八年九月廿八日公告刑事判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