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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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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728號趙睿謀等與太平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上訴事件,於民國113年4月23日行言詞辯論之法庭旁聽事宜(113-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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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照片

本院民事庭受理趙睿謀等與太平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上訴事件,定於民國113年4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旁聽者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

檔案下載

  • 最高法院民國113年3月14日台民四字第1130000001號旁聽公告pdf
  • 法庭旁聽規則pdf
  • 最高法院門禁管制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pdf
  • 發布日期:113-03-14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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