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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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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3年4月份民事開庭事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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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3年4月份民事開庭事件如下:

一、民事第4庭受理111年度台上字第1728號趙睿謀等與太平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上訴事件,定於4月23日上午9時30分行言詞辯論。

二、民事第4庭受理112年度台上字第1927號蘇桐葳等與屏東縣屏東市公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上訴事件,定於4月23日上午10時30分行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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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3-04-03
  • 更新日期:113-04-03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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