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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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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1年度台非大字第34號刑事大法庭案件開庭新聞稿(111-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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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一樓大廳

       本院刑事大法庭受理劉宗明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非常上訴案件,定於民國111年9月14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在本院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本件商請專家學者林三欽教授到庭提供法律上意見。本次言詞辯論庭之相關簡報檔及錄音資料,預計於辯論終結後數日播放,民眾可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點選連結收看。

       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防疫措施,本院法庭座位採梅花座方式:2樓法庭內設民眾旁聽席22席、媒體記者席10席,寶慶院區延伸法庭設21席。進入院區均應全程自備口罩佩戴,檢具身分證明文件,並據實填載相關健康、旅遊史聲明書後,依本院核發之旁聽證號對號入座。旁聽民眾及媒體記者均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管制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               

  • 發布日期:111-09-08
  • 更新日期:111-09-08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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