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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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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有約參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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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聆聽所有國民的心聲,持續與社會各界就各項司法改革議題,進行溝通對話,透過各種方式讓國人能瞭解司法、督促司法,進而信賴司法, 本院特訂定「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作業要點」,開放機關、學校、一般社團等自行組隊方式報名,參訪時間為每週五下午二時至四時(不含國定假日)。

       請有意參訪之團體,於預訂參訪日期15天前,填妥「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申請書」,以書面傳真或具函方式向本院提出申請,不受理以個人名義申請。

  本院設有文藝走廊,不定期展出名師畫作、雕刻及歷史文物以及自26年至64年之書法手寫裁判書原本、舊有法院印信與國幣等珍貴文物,誠摯邀請20人以下民眾踴躍組團參訪,期待您的蒞臨!

檔案下載

  • 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申請書與注意事項doc
  • 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申請書與注意事項odt
  • 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申請書與注意事項pdf
  • 最高法院辦理與民有約參訪活動作業流程pdf
  • 發布日期:109-12-14
  • 更新日期:111-01-06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資訊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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