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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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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院宇大樓外牆整修竣工新聞稿(112-行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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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院宇大樓自民國81年落成啟用以來,迄今已逾30年,因年久失修,多處磁磚斑駁脫落,嚴重影響同仁、洽公民眾及行人之安全。為強化老舊建物之公共安全,乃於111年3月起委託沃建築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外牆整修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自111年10月中旬起開始施工,耗時半年,於112年4月30日順利竣工。

       最高法院為終審法院,肩負統一法律見解之重任,須發揮一槌定音的功能,引領實務見解與時俱進,常因重大矚目案件及大法庭開庭而成為媒體焦點,且不定期舉辦法律研討會及接待外賓參訪等活動,院宇大樓外觀有其象徵意義,故整修計畫之主要構想乃於兼顧獨特性、耐久性、實用性及安全性之前提下,展現最高法院作為終審法院閎巍肅穆之莊嚴形象,並適當呈現司法莊嚴、國際形象、司法公平公正公開、親民禮民便民之意象。

       本次整修工程以耐候型仿石材塗料代替傳統磁磚作為表面飾材,呈現如崗岩建築般之司法莊嚴、沉穩意象,並搭配聚乙烯(EPS)材質之塑形建材,增加建築立面之線條,設計工法及材料選用具備輕量化、易施工、低成本及後續維護容易等優點,除減少磁磚重貼改修方式所帶來的敲除噪音、粉塵污染、巨量廢棄物,以及因環境溫濕熱脹冷縮造成磁磚二次劣化剝落之風險,更有效縮短工期,降低對本院審判業務之影響。

       為增加院內同仁對最高法院的認同感及參與感,於設計團隊提出不同風格的規劃圖說後,由本院全體同仁參與票選,並以票選結果發展細部設計圖說,設計方案係參考國外最高法院建築特色,將既有建物之現代建築特色賦予新古典主義建築思惟之語彙,利用輕量化之塑形建材與石材紋理塗料之特性雕刻出大尺度石材層疊的磅礡氣勢,搭配現代時尚的垂直線條與水平飾帶,使建築表情更具層次及立體感;夜間藉由不同方向的線性照明與燈光模式,透過光線的勾勒,讓建築的肌理富有質感,光影的鋪陳變化豐富了建物的表情,加深了空間感與尺度景深,更綴映出建築的靈魂,妝點街道的氛圍,讓往來民眾感受光影的藝術詩意。

       另為展現司法與藝術結合的現代意象,特別將司法意象融入建築,傳達司法陽光透明,實現公平、正義,及司法為民的精神。屋突猶如太陽光芒,代表陽光普照,象徵法院公開透明,所有法律爭議,均攤在陽光下,獲得公正裁決;東側圍牆為司法意象牆,設計〈公平正義〉的裝置藝術,描繪黎明的太陽普照大地,陽光灑遍眾生,意味法律無私,無論性別、貧富、階級或宗教一律平等;明月星辰寓意司法同仁應無愧無怍,有如光風霽月般的胸襟;巍峨聳立的高山,顯示司法的穩重剛正、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富貴不能淫,傳達法律乃人民的依靠,社會秩序的磐石;山前如流水般的線條,比喻法律之下人人自由而愉快的生活;樹林之意象,則源自詩經國風《召南‧甘棠》的典故,樹林即為甘棠樹,以召工聽訟,決獄於甘棠樹下,廉明公正,獲得人民信任的故事,期許司法人員聽訟執法時,應廉明無私,實現公平正義。兩旁則有孔子第75代孫、亦為書法大家的孔依平先生分別以行書及隸書撰寫的詩經國風《召南‧甘棠》之詩,以及〈史記燕召公世家〉對甘棠之詩緣由的記載。

      本次院宇大樓外牆整修,運用有別傳統且環保的工法與建材,建築外觀呈現古典與簡約共舞之新風貌,並融入許多人文及司法意涵,藉著建築設計、裝置藝術的展示及寓意的巧思,重新演繹最高法院之莊嚴姿容。

 

 

  • 發布日期:112-05-11
  • 更新日期:112-05-1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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