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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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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2年度台抗大字第630號請求損害賠償等聲請退還裁判費事件開庭新聞稿(113-民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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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照片

本院民事大法庭受理吳孟勳請求損害賠償等聲請退還裁判費事件,提案大法庭審理。定於民國113年1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旁聽者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

  • 發布日期:113-01-02
  • 更新日期:113-01-02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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