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1728號趙睿謀等與太平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上訴事件,於民國113年4月23日行言詞辯論之法庭旁聽事宜(113-民01)
本院民事庭受理趙睿謀等與太平寺間請求返還所有物等上訴事件,定於民國113年4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旁聽者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
- 發布日期:113-03-14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