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927號蘇桐葳等與屏東縣屏東市公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上訴事件,於民國113年4月23日行言詞辯論之法庭旁聽事宜(113-民02)
本院民事庭受理蘇桐葳等與屏東縣屏東市公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上訴事件,定於民國113年4月23日上午9時30分,在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旁聽者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
- 發布日期:113-03-14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