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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0年3月份民事大法庭開庭事件表(一)
1.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受理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69號阮仙化與周志杰間請求給付租金等抗告 事件,定於3月22日上午9時30分行準備程序。
2.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受理109年度台上大字第2169號徐正青與徐美麗等間請求損害賠償兩造上訴事件,定於3月26日下午3時30分行準備程序。
3.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受理109年度台上大字第908號泰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英屬維京群島商國際太陽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價金上訴事件,定於3月29日下午3時30分行準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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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03-12
- 更新日期:110-03-12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