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最高法院

:::

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公告(更新1件大法庭言詞辯論庭期異動)

字型大小:

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如下:

一、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375號邱松豐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2日下午2時30分行言詞辯論。

二、刑六庭111年度台刑補字第2號趙恭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補償事件,定於111年3月7日上午11時行調查程序(遠距訊問)。

三、大法庭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27、1493號黃仁傑、徐奕緯、張鈺秀聲請再審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9日下午2時30分宣示裁定。

四、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954號A女殺人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16日下午2時25分宣示裁定。

五、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446號隋智翔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18日上午10時行準備程序

六、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張邱群殺人未遂等罪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30日下午2時30分行言詞辯論。(原訂111年3月16日庭期取消)

以上各大法庭案件之法律爭議詳見附檔。

檔案下載

  • (更新1)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表odt
  • (更新1)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表pdf
  • 發布日期:111-03-01
  • 更新日期:111-03-0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