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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公告(更新1件大法庭言詞辯論庭期異動)
最高法院111年3月份刑事開庭案件如下:
一、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375號邱松豐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2日下午2時30分行言詞辯論。
二、刑六庭111年度台刑補字第2號趙恭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補償事件,定於111年3月7日上午11時行調查程序(遠距訊問)。
三、大法庭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27、1493號黃仁傑、徐奕緯、張鈺秀聲請再審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9日下午2時30分宣示裁定。
四、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954號A女殺人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16日下午2時25分宣示裁定。
五、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446號隋智翔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18日上午10時行準備程序
六、大法庭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張邱群殺人未遂等罪刑事大法庭案件,定於111年3月30日下午2時30分行言詞辯論。(原訂111年3月16日庭期取消)
以上各大法庭案件之法律爭議詳見附檔。
- 發布日期:111-03-01
- 更新日期:111-03-0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