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最高法院111年度台聲字第1623號新加坡商康劑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汪建耀、金獅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世界、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N、黑手黨公司法定代理人肯尼斯之裁定
最高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發文
發文字號:台民四111台聲1623字第1110000002號
本文:
主旨:對應受送達人新加坡商康劑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汪建耀
、金獅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世界、謝謝國際聯合律
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N、黑手黨公司法定代理
人肯尼斯為公示送達。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 年度台聲字第1623號謝諒獲等與尚揚法律事務所
等間債務人異議之訴等核定訴訟標的價額再抗告聲請訴訟
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事件,對於應送達新加坡商康劑行
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汪建耀、金獅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理
人呂世界、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N 、黑手黨公司法定代理人肯尼斯之本院民事裁定正
本無法送達。
二、上揭應受送達人新加坡商康劑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汪建
耀、金獅私人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呂世界、謝謝國際聯合
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N、黑手黨公司法定代
理人肯尼斯前經臺灣高等法院110 年度抗字第1097號裁定
命對之為公示送達在案,依民事訴訟法第150 條規定,就
本件民事裁定正本1 件,仍對之為公示送達,且本院業依
同法第151條第1項規定,於111年8月8日在本院電子公告
欄揭示公告。
三、前項裁定正本由本院書記官陳慧中保管,應受送達人新加
坡商康劑行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汪建耀、金獅私人有限公
司法定代理人呂世界、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
人VICTOR HSIEN、黑手黨公司法定代理人肯尼斯得隨時來
院領取。
四、依民事訴訟法第152 條,本公示送達自本公告揭示於本院
電子公告欄之翌日(111年8月9日)起發生效力。
- 發布日期:111-08-09
- 更新日期:111-08-09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