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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最高法院111年度台聲字第1725號謝諒獲、 Highberb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之裁定
最高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7日
發文字號:台民七111台聲1725字第1110000002號
主旨:對應受送達人謝諒獲、 Highberb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為公示送
達。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 111年度台聲字第1725號謝諒獲等與高怡興業有限公
司間請求強制執行聲明異議再抗告而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
律師為其代理人公示送達事件,對於應送達謝諒獲、High
berb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一心稅
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之本院民事裁定正本1件,經本院以1
11年度台聲字第1725號民事裁定命對之為公示送達,並業
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規定,於111年8月17日在本院
電子公告欄揭示公告。
二、前項裁定正本由本院書記官張翔惠保管,應受送達人謝諒
獲、Highberb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
、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 152條,本公示送達自本公告揭示於本院
電子公告欄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 發布日期:111-08-22
- 更新日期:111-08-22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