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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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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409號黑保保、卡欺他、史賓塞和吞那公司 (Highberger, Kakita,Spencer & Turner MAF Corp.)法定代理人肯尼斯、謝諒獲、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h、菲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文慈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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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

發文字號:台民三111台抗409字第1110000003號

主旨:對應受送達人黑保保、卡欺他、史賓塞和吞那公司 (Highberg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法定代理人肯尼斯、謝諒獲、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h、菲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文慈為公示送達。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台抗字第409號黑保保、卡欺他、史賓塞和吞那公司(Highberg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等因與邱瓊如等間請求損害賠償追加之訴再抗告事件,對於應送達黑保保、卡欺他、史賓塞和吞那公司 (Highberg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法定代理人肯尼斯、謝諒獲、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h、菲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文慈之本院民事裁定正本各1件,經本院以111年度台抗字第409號民事裁定命對之為公示送達,並業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規定,於111年11月8日在本院電子公告欄揭示公告。

  二、前項裁定正本由本院書記官王秀月保管,應受送達人黑保保、卡欺他、史賓塞和吞那公司 (Highberger, Kakita, Spencer & Turner MAF Corp.)法定代理人肯尼斯、謝諒獲、謝謝國際聯合律師事務所法定代理人Victor Hsieh、菲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文慈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52條,本公示送達自本公告揭示於本院電子公告欄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 發布日期:111-11-09
  • 更新日期:111-11-09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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