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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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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000053號UNM Rainforest Innovations(法定代理人Elizabeth J. Kuuttila)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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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0月21日
發文字號:台民四113台抗53字第1140000008號
 
主旨:對應受送達人UNM Rainforest Innovations(法定代理人Elizabeth J. Kuuttila)為公示送達。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2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台抗字第53號UNM Rainforest Innovations與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間請求專利權移轉登記事件,對於應送達UNM Rainforest Innovations(法定代理人Elizabeth J. Kuuttila)之本院民事裁定正本1件,經本院以113年度台抗字第53號民事裁定命對之為公示送達,並業依民事訴訟法第151條第1項規定,於114年10月21日在本院電子公告欄揭示公告。
  二、前項裁定正本由本院書記官賴立旻保管,應受送達人UNM Rainforest Innovations(法定代理人Elizabeth J. Kuuttila)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152條,本公示送達自本公告揭示於本院電子公告欄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四、附應送達裁定節本1件。
   
最高法院智慧財產民事第一庭         
 

檔案下載

  • 113年度台抗字第53號裁定節本pdf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114-10-21
  • 更新日期:114-10-2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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