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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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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九十二年第十六次民事庭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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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編號】
0921007
【會議日期】
92/10/07
【會議名稱】
最高法院九十二年第十六次民事庭會議紀錄
【會議次別】
16
【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之一
【決定全文】
討論事項一:
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九條之一規定,訂定許可上訴第三審之原則
決定:
一、事件所涉及之法律問題,無法律規定或解釋、判例可據,而須為創造性之闡釋者

二、事件涉及之法律規定有疑義或不完備,須依事件性質、憲法原則或法律倫理原則
為創造性之補充、擴張或限縮其規定之適用者。
三、事件涉及之爭點,法律雖有規定,但法律倫理觀念已有變更或社會情況已有變遷
,須為因應、符合現況之闡述者。
四、原判決所持之法律見解與本院判決先例岐異,須統一其見解者。
五、事件所涉及之法律問題意義重大而有加以闡釋之必要者。

【舊見解】

【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09-12-21
  • 更新日期:109-12-2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資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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