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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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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六次民事庭會議紀錄

字型大小:

【電腦編號】
0950418
【會議日期】
95/04/18
【會議名稱】
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六次民事庭會議紀錄
【會議次別】
6
【決議全文】

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六次民事庭會議紀錄(節本)
討論事項:
非訟事件法修正後本院相關決議之檢討
一、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八條
修正前非訟事件法第二十七條(修正非訟事件法第四十五條

【六十六年十月十八日、六十六年度第八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定

決定要旨:
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六條至第七十八條有關出租耕地終止租約各
問題,除法院依平均地權條例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所為之裁定應認
有非訟事件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外,其餘俟本院受理
此類事件發生具體問題時,再行討論。
審查意見:修正非訟事件法第四十五條,原條次為第二十七條,
新舊法規定之內容完全不同,上列決定,不宜繼續援
用。
初審決議:修正非訟事件法第四十五條,原條次為第二十七條,
新舊法規定之內容完全不同,本則決定擬不再供參考

複審決議:本則決定不再供參考。

二、修正前非訟事件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修正非訟
事件法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
【六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六十二年度第二次民庭庭推總會議決議
】
決議要旨:
非訟事件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百零三條之聲請事件,以曾經限
期命預納費用,逾期仍不遵行者,始得以裁定駁回之。
審查意見:修正非訟事件法第二十六條(原條次為第一百十條)
已有明文規定,無繼續保留之價值。
初審決議:修正非訟事件法第二十六條(原條次為第一百十條)
已有明文規定,本則決議擬不再供參考。
複審決議:本則決議不再供參考。

【舊見解】

 

【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109-12-21
  • 更新日期:109-12-21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資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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