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日期 104/08/11 討論事項: 本院六十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六十六年度第一次刑庭庭推總會議決 定(二): 共犯貪污所得財物採連帶沒收主義,不得分別諭知沒收。 相關法條: 刑法第二十八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 決議:本則不合時宜,不再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