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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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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台上徵字第5557號(11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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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含香港與澳門)犯刑法第5條至第7條以外之罪,而無我國刑法之適用時,法院究應以行為不罰為無罪判決,抑或無審判權而為不受理判決?

  • 發布日期:110-12-23
  • 更新日期:110-12-23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刑事庭書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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