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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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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班時間收狀之服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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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日:下午五時三十分至十二時。
例假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二時。

  • 發布日期:109-12-14
  • 更新日期:109-12-14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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