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111年5月份民事大法庭開庭事件表
1.民事大法庭受理110年度台簡抗大字第33號宋有祥與宋丕烈間聲請終止收養關係再抗告事件,定於5月2日上午9時30分行準備程序。
2.民事大法庭受理110年度台上大字第279號雷稻樟與林月麗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上訴事件,定於5月31日上午9時30分行準備程序。
檔案下載
- 最高法院111年5月份民事大法庭開庭事件表odt
- 最高法院111年5月份民事大法庭開庭事件表pdf
- 發布日期:111-04-25
- 更新日期:111-04-25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