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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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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大字第1771號刑事大法庭案件開庭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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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刑事大法庭受理王正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應觀察勒戒檢察官抗告案件,定於民國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在2樓法庭行言詞辯論,本次開庭簡報檔及錄音資料,預計於辯論終結後數日播放,民眾可至司法院及本院網站點選連結收看。

       本院2樓法庭內設民眾及被告旁聽席21席、記者席9席,寶慶院區延伸法庭19席,旁聽民眾應遵守「法庭旁聽規則」及「最高法院門禁暨安全維護實施要點」之規定,並依本院核發之旁聽證號入座固定座位;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旁聽民眾均應自備並配戴口罩,暨據實填寫相關健康、旅遊史之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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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2-26
  • 更新日期:110-03-02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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