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之法律問題
系爭契約第11條第3項第4款約定:「廠商所繳納之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不予發還之情形:……4、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部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全部終止或解除契約者,全部保證金」,是否屬違約金之約定,而有民法第252條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