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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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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台上字第544號(1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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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提案之法律問題
法人之名譽或信用因他人之不完全給付致受有損害,得否依民法第227條之1準用第195條第1項前段規定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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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台上544提案裁定pdf
  • 發布日期:113-08-13
  • 更新日期:113-11-12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民事庭書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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