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最高法院

:::

110年度台再字第14號(110年8月4日)

字型大小:

併提案之法律問題:

    日治時期已登記之不動產,因故成為河川而削除登記,嗣後

    浮覆,未依我國法律辦理土地總登記之原所有權人,於該土

    地為國有登記後,依民法第767 條規定行使物上請求權,有

    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檔案下載

  • 110台再14(併110台上1153)pdf
  • 發布日期:110-11-09
  • 更新日期:110-11-09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民事庭書記科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