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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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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1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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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爭議: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係屬應即予查報、拆除者,主管該事務之公務員未依法予以簽報(拆除),致使原起造人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等情形,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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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提案裁定pdf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5-19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刑事庭書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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