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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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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付調解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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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法官受理事件後,決定是否移付調解,如不移付調解,則依法審判;如要移付調解,先由法官助理依卷內通訊資料,徵詢當事人移付調解之意願,如無意願,即依法審判,如有意願,法官助理聯繫法官所選任之調解委員及兩造,決定調解時間及地點,開始進入調解程序。而調解成立與確定裁判有相同效力,反之,調解不成立即依法審判。


 

 

  • 發布日期:109-12-28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最高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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